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 13811432784
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
 

  • 姚平律师

    • 帮助过 1695
    • 好评率 100%
    • 5 分钟响应

    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

    用户这样评价她: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• 放心律师
  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1-22 13:5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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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协议离婚有流程,不是当天去就能离的! 需要提前预约,并已满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20 14:08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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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继承案件中,如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补助费、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近亲属均作为当事人参加案件审理,并提出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补助费、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分割请求,人民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上述财产的分割,如果不掌握具体金额,可以申请法院调取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1 15:31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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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每一段糟糕的婚姻,都是自己和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;而每一段好的婚姻,都是自己与婚姻共同成长的结果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6-28 18:32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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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男方婚前房产,给女方婚后加名,女方是否一定能分得50%份额? 并不是,离婚房产分割,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出资来源、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、是否共同生活、共同还贷情况、房屋现值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。 本案中,房产现值7485587元,剩余贷款448291元,女方分得245万元,所占房产份额32.7%,符合《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(征求意见稿)》第四条【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】立法原意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1-26 10:21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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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顺义法院诉前财产保全,立案都在各法庭,不在本院,可以节省转接时间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9-11 11:18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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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男主外女主内,丈夫有义务付妻子生活费吗?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0-08 10:26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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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生旅途,唯有两事: 直行需勇,转弯需智。 勇气引领前行,智慧照亮弯路。 早安🌹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5 12:35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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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方婚内出轨,以及转移婚内财产,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吗? [庆祝]请看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成功案例✔[庆祝] 对方婚内出轨他人,且离婚期间多次挥霍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最终法院认定对方的行为涉及隐藏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,且婚内出轨存在重大过错,不仅支持了我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主张,还判决对方少分财产✊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6 21:42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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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纠纷中,对方与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关系,最终被法院认定过程,财产部分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原则,支持了我们三七分的诉求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09-02 17:05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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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有两种选择,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,我们一直支持先好和好散,实在不行再起诉至法院,协议离婚不光是为了孩子,还能节约诉讼的时间成本,感谢客户对我们专业和服务的认可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7 14:0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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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🚩"离婚出轨证据怎样才有效力】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,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。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。可以证明出轨的证据,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: 1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等,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,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、悔过书等表示悔改,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; 2、如果男方有嫖娼行为,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,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; 3、如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,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; 4、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,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,短信、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防止证据丢失,再提交法院为宜; 5、照片、录音录像等,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,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,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8 17:02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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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? 录音遗嘱,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。现如今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,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,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。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,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。 《民法典》第1137条规定,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由此可见,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,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。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,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,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,该份录音遗嘱无效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1-01 22:45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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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4,美好向未来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7 20:0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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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双方斗智斗勇的模拟法庭战场,元甲律师沉着冷静、灵活应变,及时抓住对方每一个论点进行反驳,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!淋漓尽致发挥专案组协同办案的独特优势,尽显精英律师专业风范!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1-18 21:52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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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活和未来,因此我要用尽全部的力量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0-11 16:54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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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们理解你想离婚但又不希望庭审相见的心情,我们有专家老师领衔的调解中心帮你谈和解,心平气和理性沟通,2个多月达成和解离婚,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,获得锦旗与口碑!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1-05 16:35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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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从东城到海淀再回东城,催案、调证、开庭,我们一直在路上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01 18:23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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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 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1-22 16:4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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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给钱就不同意离婚,最后通过专业团队了解介入,把伤害降到最低,高效顺利调解离婚 对方说不给钱就不同意离婚,最终我们团队介入后顺利调解离婚,节约时间,减少因离婚带来的伤害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11 20:02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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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帮助委托人和平离婚并获得北京房产,为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,双方协商我方享有最大限度孩子探望权!人生海海,山高路远,愿彼此珍重!如果你遇到难题,我们一直在,提供优质法律服务!